续购定期票向导

 在持有的定期票(旧票)的通用期间还有余额时,如想续购同一区间的定期票时,向窗口出示该定期票(如果使用自动定期票发行机(粉色售票机),则将该定期票插入定期票插入口),转入了旧票余额的新定期票“续购定期票”即可发行。

※ 续购定期票从14日前开始发行。
※ 在新定期票的有效期旁印有“”字标志。
※ 带有“继”字标志的定期票,无论印在定期票上的有效期如何,从发行之日开始都可以使用。
※ 需要在窗口填写定期票购买申请书。

<续购定期票的范例>
(在4月26日,向窗口提交有效期至4月30日的定期票,且继续购买从5月1日开始的定期票的情况下)




○退款时的注意事项
请注意,续购定期票在新定期票的有效期开始日前退款时,不退还旧票转过来的有效期间的余额。(旧票剩余期间的余额票券也不单独重新发行。)
○区间变更时的注意事项
因区间变更而申请退还续购定期票的费用时,将进行以下处理。
  1. 从旧票转入的有效期间还剩10天以上时
    从每日折扣额10倍的金额(十日折扣额)与定期票运费的合算额中扣除手续费220日元后再退还剩余金额。

  2. 从旧票转入的有效期间不满10天时
    从定期票运费中扣除手续费220日元后再退还剩余金额。
    (从旧票转入的有效期间的金额不作退还)

○其他注意事项
为续购而提交的定期票,在提交后不可退还,敬请谅解。